10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周六返校愛校服務(銷過)注意事項
請同學務必按以下步驟與說明完成銷過:
※ 請到學務處填寫學生銷過申請單(每一過一申請)
(一)詳實填寫並慎選返校愛校服務日期,並依程序完成簽章(順序為:①家長意見欄→②導師→③(國中)生輔老師、(高中)輔導教官→④生輔組長(謝組長))。
(二)完成以上程序,再行繳回生輔組(謝組長)處,並換取(學生銷過輔導紀錄卡)。
※ 領到學生銷過輔導紀錄卡後須知(詳細參閱銷過規定摘要欄)
例如:警告一次 一個月(以四星期計算)及公益服務四小時 ※(「考察期」和「愛校服務」
↓ ↓ 可以同時進行)
「考察期」 「返校愛校服務時數」
(一)「考察期」:評語部分一星期內由上至下依順序評定完成。以甲乙丙丁符號代替,如被評定為丙或丁,當週不及格,「考察期」將延續一週。
(二)「公益服務」:服務時數請參考「銷過卡」背面的規定摘要。
①返校愛校服務(服務日期每學期公佈各班及學務處公布欄)。
時間為:上午09:00~11:00。
規定:(一)同學返校愛校服務,一律穿著校服或體育服。
①返校愛校服務(服務日期每學期公佈各班及學務處公布欄)。
時間為:上午09:00~11:00。
規定:(一)同學返校愛校服務,一律穿著校服或體育服。
(二)準時報到,逾時不可參加。
(三)報到地點為學務處。
※本學期周六返校愛校服務日期如下:
時間:上午9:00 至 11:00
時間:上午9:00 至 11:00
次數 | 日 期 | 次數 | 日 期 | ||
一 | 9月7日 | 四 | 10月26日 | ||
二 | 9月28日 | 五 | 11月2日 | ||
三 | 10月5日 | 六 | 11月9日 |
次數 | 日 期 | 次數 | 日 期 |
七 | 11月16日 | 十 | 12月28日 |
八 | 11月23日 | 十一 | 1月11日 |
九 | 12月7日 |
※特別注意:
每次愛校服務只有40個名額,請同學一定要事先到學務處找謝組長報備並登記,未登記者不得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