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

【公告】102-1學生周六返校愛校服務(銷過)注意事項

10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周六返校愛校服務(銷過)注意事項

請同學務必按以下步驟與說明完成銷過:

    請到學務處填寫學生銷過申請單(每一過一申請)

(一)詳實填寫並慎選返校愛校服務日期,並依程序完成簽章(順序為:①家長意見欄→②導師→③(國中)生輔老師、(高中)輔導教官→④生輔組長(謝組長))。

(二)完成以上程序,再行繳回生輔組(謝組長)處,並換取(學生銷過輔導紀錄卡)。
    領到學生銷過輔導紀錄卡後須知(詳細參閱銷過規定摘要欄)

 例如:警告一次 一個月(以四星期計算)公益服務四小時 ※(「考察期」和「愛校服務」

             ↓         ↓        可以同時進行

        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「考察期」       「返校愛校服務時數」 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(一)「考察期」:評語部分一星期內由上至下依順序評定完成。以甲乙丙丁符號代替,如被評定為丙或丁,當週不及格,「考察期」將延續一週。

(二)「公益服務」:服務時數請參考「銷過卡」背面的規定摘要。 

①返校愛校服務(服務日期每學期公佈各班及學務處公布欄)。
    時間為:上午09:00~11:00

  規定:(一)同學返校愛校服務,一律穿著校服或體育服。

①返校愛校服務(服務日期每學期公佈各班及學務處公布欄)。
    時間為:上午09:00~11:00

  規定:(一)同學返校愛校服務,一律穿著校服或體育服。

            (二)準時報到,逾時不可參加。

            (三)報到地點為學務處。

 ※本學期周六返校愛校服務日期如下: 
時間:上午9:00 11:00

次數 日   期 次數 日    期
9月7日 10月26日
9月28日 11月2日
10月5日 11月9日   
次數 日   期 次數 日    期
11月16日 12月28日
11月23日 十一 1月11日
12月7日    

※特別注意:
每次愛校服務只有40個名額,請同學一定要事先到學務處找謝組長報備並登記,未登記者不得參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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